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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辦服務

    檔案應用申請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2-03-20 09:26
    申辦對象:民眾
    承辦單位及承辦人:主辦單位:原案件承辦單位
    應備證件:
   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:
    ㄧ、填具檔案應用申請書。
    二、代理人如係意定代理者,應檢具委任書。
    三、法定代理者,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。
    交付方式:親自領取.郵寄
    處理期限:30日
    備註欄:
    一、繳費與否:依現場檔案閱覽抄錄複製型式及數量收費。
    二、檔案應用諮詢電話:07-8218802分機12
    申辦方式:臨櫃、郵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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