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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辦加水站營業項目變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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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水站之場所、設備、供應水源或衛生管理人員有變更或異動者,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報請主管機關備查。違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。
申辦對象:加水站業者
承辦單位及承辦人:
承辦單位:
1. 二組
2. 承辦人:周小姐
3. 電話:07-8218802#21
應備證件:
一、基本證件:
(一)負責本人申辦:
1.負責人身分證影本(變更負責人須檢附原、新負責人身分證影本)
2.新負責人2吋照片2張(變更負責人)
(二)委託代辦:
1.負責人身分證影本(變更負責人須檢附原、新負責人身分證影本)
2.申請人(受委託人)身分證及影本
3.委託書
4.新負責人2吋照片2張(變更負責人)
二、應備文件:
(一)加水站核准證明書
(二)加水站水源供應許可證(變更水源)
(三)原、新加水站衛管人員講習證明書(變更衛生管理人員)
(四)加水站營業場所暨設備簡圖(變更營業位址)
(五)最近一年內出水口水質檢驗合格證書
交付方式:1.臨櫃2.郵寄
處理期限:3天
備註欄:繳費與否:免費申請
申辦方式:臨櫃、郵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