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
加水站新設立核准申請 |
|
於本市經營加水站業者,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,始得營業。
違反者處2萬至10萬元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。
申辦對象:加水站業者
承辦單位及承辦人:
承辦單位:
1. 二組
2. 承辦人:周小姐
3. 電話:07-8218802#21
應備證件:
一、基本證件:
(一)負責本人申辦:
1.負責人身分證影本
2.負責人2吋照片2張
(二)委託代辦:
1.負責人身分證影本
2.申請人(受委託人)身分證及影本
3.委託書
4.負責人2吋照片2張
二、應備文件:
(一)加水站水源供應許可證
(二)加水站衛管人員講習證明書
(三)加水站各項材質證明
(四)加水站營業場所暨設備簡圖
(五)最近一年內出水口水質檢驗合格證書
交付方式:1.臨櫃2.郵寄
處理期限:3天
備註欄:繳費與否:免費申請
申辦方式:臨櫃、郵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