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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販賣業醫療器材商及技術人員申請相關表單(含籌設、設立、變更、停復歇業、人員登記)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0-06-16 11:49

    醫療器材商及技術人員申請相關表單(含新設立、變更、停復歇業、人員登記)

    本頁僅供醫療器材及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申請使用。

    本市醫療器材商申請設立為兩階段:

    第一、請先辦理籌設,以取得籌設許可

    第二、再辦理設立,以取得執照

    領有或申請醫療器材商執照、營業項目有製造、輸入、維修均須登記有技術人員,且資格條件必須符合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第5~7條規定,目前技術人員登記於緩衝期至113年5月1日前,可不符合前述資格條件進行登記,但於113年5月2日起必須依規定進行登記,已登記者若資格部份不符,期滿仍需補齊資格證明文件進行補登。

     

    申請案送件前,可先與本區藥政承辦人聯繫及預約時間(07-8218802分機22),以節省您寶貴的等候時間。

    申辦對象:醫療器材商
    承辦單位及承辦人:承辦單位:
    1. 二組
    2. 承辦人:吳小姐
    3. 電話:07-8218802#22
    應備證件:如相關檔案之--醫材商申請文件檢核表
    交付方式:臨櫃或郵寄
    處理期限:7天
    申辦方式:臨櫃、郵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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